旨在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日前正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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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方案》,未来3年内,江西全省各市、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明显提高。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方面,将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在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方面,则分别对浓度低于100mg/L、高于100mg/L以上的进行“量体裁衣”,分别为提高20%以上、基于现状稳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力争提高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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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上述污水处理治理目标,《实施方案》制定出了十大重点任务,即围绕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工业企业排水等领域持续发力。首先,以管网排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全面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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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方面,《实施方案》强化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选择有效适用的处理技术建设小型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近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对建有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热电厂的市、县,可优先考虑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处置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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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从源头处理污水的同时,对于其去向《实施方案》亦明确,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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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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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备集聚效应的工业污水而言,《实施方案》强调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按时限取得排污许可后持证排污。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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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在未来三年内,江西还将加大污水处理方面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资金投入与三年行动任务相匹配。同时建立污水处理动态调整机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补偿管网维护、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行成本并合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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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实行“厂-网-河(湖)”运行模式的,要建立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水水量挂钩的运营服务费核拨机制,实现厂网统筹建设、协调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延伸到居住小区内部,鼓励居住小区将内部排水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实现管网“一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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